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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市照明的大格局設計規(guī)劃

發(fā)布日期:2017-10-24
  現(xiàn)代城市的照明表現(xiàn),大多數(shù)是為了突出建筑存在而設計的眾多光外顯,而沒有顧忌到互相之間的作用,所以形成的是碎片化、無序列的照明。

  這和城市照明沒有大格局設計有關,也和城市照明規(guī)劃的不深入、不具體有關。因為單棟建筑的投資方與建設方不同,所需要表現(xiàn)的需求也不同,自然是五花八門各顯其能;更因為沒有用空間藝術的標準去介入城市建設,導致單棟建筑成了設計師作秀的工具,整體組合起來就成了凌亂。

  那么照明設計有哪些空間藝術標準需要遵循呢?

  空間序列

  一是主次關系,在一個區(qū)塊中主體是哪里,配體是哪里。二是亮度梯度,它和主次關系是密切相關的,空間亮度關系著觀眾的視覺吸引,興趣點,重點表達。

  空間組合

  空間組合就是空間結構,彼此的體量、色彩、質(zhì)地、尺度,如何在一個密集的空間中形成組合的對比和聯(lián)系,這不僅是建筑設計的事情,在夜晚更是照明設計師的工作。

  面對一座城市時候,要有宏觀的整體認識,首先是清醒,知道我們要做的區(qū)域是哪些,核心區(qū)有什么,街道作為框架還是作為脈絡,哪些是需要刻畫表現(xiàn)的,街道上的標志物需不需要重點設計,如何成為區(qū)域的中心?城市的節(jié)點需要分類,廣場和商圈是不同的,道路交匯點和休閑公園也是不同的。沒有取舍,一個樓房沒有取舍,一個區(qū)域也沒有取舍,一個城市也就沒有了取舍。

  景觀帶如何設計?該保證市民需求還是滿足游客的探尋?兩者好像并不矛盾?!把b飾照明”其實和“功能照明”是可以共通相互作用的。光在空間中可以裝飾建筑也能反射到空間提供基礎照度。對于城市需要充分的前期調(diào)研,需要分析、篩選出空間中的多視角下的組合形式,然后再確定哪些是我們照明設計優(yōu)先表達的對象。